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流程怎么走

雄安新区有一些企业的职工在工作时候受伤的,鉴定为工伤是需要及时治疗,有时候伤情有变化导致工伤保险待遇也是有变化,因此有的职工在这里询问关于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流程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1 18:32:10

雄安新区有一些企业的职工在工作时候受伤的,鉴定为工伤是需要及时治疗,有时候伤情有变化导致工伤保险待遇也是有变化,因此有的职工在这里询问关于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流程怎么走,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主席令第35号;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上面是小编关于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流程怎么走的回答,在雄安新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是依照这个流程进行,同时保险待遇变更是需要符合条件,在雄安新区人社局办理。各位对于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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