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扬州市的企业职工都是有社会保险的其中就是包含了工伤保险,在职工遇到工伤的时候是可以依法报销医疗费等,另外可以领取一些待遇,有的职工询问关于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收费标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7 03:03:28

扬州市的企业职工都是有社会保险的其中就是包含了工伤保险,在职工遇到工伤的时候是可以依法报销医疗费等,另外可以领取一些待遇,有的职工询问关于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不收费。

二、扬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项目和标准

(一)伤残津贴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30元、206元、201元、199元。

2、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不低于170元、155元。伤残津贴调整后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每人每月分别调整为3167元、2534元、1900元。已经高于上述标准的不予调整。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待遇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9元。

三、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春秋季:上午8:15-11:45,下午14:30-18:00;夏季:上午8:15-11:45,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15-11:45,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面是小编关于扬州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的解答,在扬州市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是不收费的,在扬州市人社局办理即可,根据职工不同情况可以领取的工伤待遇也是不同的。各位对于扬州市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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