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那么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就起作用了,可以报销职工的住院费用,门诊费用和其他费用。如果发生死亡了,还可以申领死亡补助金,这些都是工伤保险来报销的。
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那么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就起作用了,可以报销职工的住院费用,门诊费用和其他费用。如果发生死亡了,还可以申领死亡补助金,这些都是工伤保险来报销的。那么在大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有什么步骤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大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什么步骤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二、大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条件
1、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正常未存在拖欠
2、材料齐全且印鉴清晰
三、大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材料
1.工伤(视同工伤)认定决定书
2.大同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劳动能力鉴定决定书
4.诊断证明书
5.出院证明
6.收据
7.清单
8.病例
四、大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工伤期间,职工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在公司里面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工伤报销的赔付费用。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