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佛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一、工伤医疗住院及门诊费用、旧伤复发、康复治疗
对于佛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工伤医疗住院及门诊费用、旧伤复发、康复治疗、康复器具装配费用、一次伤残补助待遇,须提供下列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一)《佛山市工伤待遇申报表、《佛山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核报表;
(二)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一寸照片1张;
(三)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本、重要医疗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医疗费收据(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或列明价格处方单);
(五)已审批区外住院或转院申请;
(六)《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或《放弃劳动能力鉴定书(放弃伤残鉴定人员);
(七)旧伤复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批复;
(八)医疗终结期后仍需治疗的,需提供延期治疗批复;
(九)需要安装/更换/维修康复器具的,需提交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安装/更换/维修康复器具的批复、佛山市工伤职工装配(维修、更换)康复器具审批表、协议机构出具的发票。
(十)属交通事故需要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
(十一)单位的银行帐号证明;
(十二)领取待遇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工亡职工死亡时,除上述所须资料外,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书(需要申请供养人员基本资料、加申请人指模)
(二)工亡职工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父母、子女等)及关系证明,证明需居委(村委)以及当地公安局加盖印章确认,或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直系亲属公证证明。
(三)工亡职工《死亡证明书(由医疗机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火化证明;
(四)工亡职工本人、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工亡职工结婚证(原件备查)
(六)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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