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决定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
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符合标准,予以当场办结;不符合,待补齐材料即可办结。
四、办理地点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厅(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国银行三楼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