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表**国器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制作表中带*号的为具体数额,考虑到律师执业规范,暂不显示提供计算基数名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上年度
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表
**国器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制作
表中带*号的为具体数额,考虑到律师执业规范,暂不显示提供
计算基数名称
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本人
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具体数额标准
*元/年
*元/年
*元/年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
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本人月工资
*个月
用人
单位
最长24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滿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本单位因工
出差标准
用人
单位
张家口地区一般按40元或50元
转院费用
按本单位因公
出差标准
用人
单位
交通、食宿费用
医
疗
终
结
辅助器具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基金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等
护
理
费
完全护理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基金
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关于调整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工伤致残享受护理条件问题的复函》
大部分护理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基金
部分护理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基金
一
至
四
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标准依据《工作保险条例》第35条。
二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
津贴
一级
本人工资
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伤残一至四级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注意此处是工伤基金补足。标准依据《工作保险条例》第35条。
二级
本人工资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基金
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6-30岁:*个月
30-50岁:*个月
50岁上:*个月
用人
单位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方法。一次性支付需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但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待遇,通常为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若干倍。(标准依据见河北省社会和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7]59号)
二级
16-30岁:*个月
30-50岁:*个月
50岁上:*个月
用人
单位
三级
16-30岁:*个月
30-50岁:*个月
50岁上:*个月
用人
单位
四级
16-30岁:*个月
30-50岁:*个月
50岁上:*个月
用人
单位
医疗终结
五
至
六
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标准依据《工作保险条例》第36条。
六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
津贴
五级
本人工资
基金
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标准依据《工作保险条例》第36条
六级
本人工资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头条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通常为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若干个月工资。此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依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六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经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六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医疗终结
七
至
十
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依据《工作保险条例》第37条。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依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八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个月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八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九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十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八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九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十级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用人单位
因工死亡
丧葬费
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月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倍
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职工生前工资
每月*%
基金
1、留薪期间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亡享受。2、抚恤金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3、按月支付。农民工一次性领取支付标准:配偶54个月,其他33个月,未成年子女至18岁止1年支付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不超过108个月。
其他供养亲属
职工生前工资
每月*%
基金
孤寡老人、孤儿
职工生前工资
上述基础增加*%
基金
工伤保险待遇金额速算表
项目
摘要
金额
1.医疗费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其他费用,附上单据
张元。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附单据张元。
4.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用具费用元,安装及更换费用元。
5.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
等于工作职工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
6.生活护理费
评残前:由单位派人护理,如果不派人护理,可计算赔偿生活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数×护理天数。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护理)或×40%(大部分护理)或×30%(部分护理)
住院天,每天元,计元。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赔偿标准见上表。
8.伤残津贴
适用于伤残一级至六级(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赔偿标准见上表。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标准见上表。
11.丧葬补助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金额元。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的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如果一次性支付:配偶为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4个月,其他亲属为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3个月,未成年子女(包括弟、妹)按照18岁终止余年,一年支付4个月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说明:最新《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和《工伤赔偿金总额速算表》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视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支付的项目,如工亡就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总计金额:元。
非法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项目表
项目
摘要
金额(元)
1.医疗费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其他费用,附上单据张元。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附单据张元。
4.残疾辅助器具费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用具费用元,安装及更换费用元。
5.住院期间生活费
等于工作职工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
6.生活护理费
评残前:由单位派人护理,如果不派人护理,可计算赔偿生活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数×护理天数。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护理)或×40%(大部分护理)或×30%(部分护理)住院天,每天元,计元。
7.伤残一次性赔偿金
1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2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3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4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5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6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7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8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9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10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倍;
赔偿基数为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8.死亡一次性赔偿金
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支付一次性赔偿,并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9.精神抚慰金
10.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总金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