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申请低保业务在哪办理

在东莞地区有一些公民,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原因,或者是因为突遇重大变故而造成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该人员是可以向相关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低保的,需要该人员携带相关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0 12:56:21

在东莞地区有一些公民,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原因,或者是因为突遇重大变故而造成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该人员是可以向相关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低保的,需要该人员携带相关的材料才可提出申请,在东莞办理申请低保业务在哪办理呢?也是很多困难人员想要了解的,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下。

一、东莞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在哪办理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东莞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书;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应提供其关系证明);

(四)户主及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的,还应当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

(五)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出具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及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存折复印件;

(六)没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提供失业证及有无领取失业金的证明;

(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近期疾病证明书,如果证明书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医生签名;

(八)户主及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无工作的,应当提交与市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订的推荐就业承诺书;

(九)申请人家庭财产(收入)申报说明及承诺书;

(十)申请人家庭成员为未成年的或已成年仍在校学习的,应提供学校的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

(十一)残疾人应出示残疾人证或者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十二)离异的单亲家庭,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十三)有房产的,需提供购房证明;租房的,要提供租房合同;

(十四)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的家庭情况调查证明;

(十五)户主及其他已婚家庭成员计划生育证明,二胎以上的还需提供准生证或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

(十六)银行活期账号复印件;

(十七)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三、东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在东莞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业务依据的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相关的材料,申请人可以参考上述第二项所列出的相关办理材料。该业务的办理地点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如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到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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