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延期低保业务在哪办理

在领取低保业务的时候,需要本身达到一定条件达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如果说办理完成要领取低保费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延期领取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22 21:31:40

在领取低保业务的时候,需要本身达到一定条件达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如果说办理完成要领取低保费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延期领取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那么云浮延期低保业务在哪办理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云浮延期低保业务在哪办理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行政中心。

二、云浮延期低保业务受理条件有哪些

云浮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用户

三、云浮延期低保业务收费吗

不收费

拓展资料:

2020年云浮低保标准相关资讯:

经云浮市人民政府同意,日前,云浮市民政局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明确云浮市今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城镇785元/人/月,农村545元/人/月,最低补差水平城镇620元/人/月,农村290元/人/月。与2019年相比,

2020年云浮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稳步提升,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平均分别增加了80元/人/月、55元/人/月;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增加了66元/人/月、39元/人/月。

《通知》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新标准,各县(市、区)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0年新入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起补发。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健全主动发现动态管理机制,完成信息化核对,加强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并要进一步加强对低保政策规范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对低保工作有效落实予以必要的工作保障,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外,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府〔2017〕19号)中“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确定”的有关规定,印发《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镇特困人员1256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872元/人/月,分别比2019年增加了128元和88元。

新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按照新标准实施当月的特困供养人员名册,对未达标的月份予以补发,2020年新纳入的特困供养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云浮延期低保业务办理的地点在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行政中心,之前办理这项业务一般是当地的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用户就可以申请办理。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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