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国家的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各个地区政府也会颁布一些社会救济政策,目的就是给一些生活困难的人们相应的生活保障,对于一些之前没有申请过这些救济保障的人来说很多事项
随着我们国家的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各个地区政府也会颁布一些社会救济政策,目的就是给一些生活困难的人们相应的生活保障,对于一些之前没有申请过这些救济保障的人来说很多事项都不是很熟悉,今天小编就跟大家一起看看在鄂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地点。
一、鄂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在哪办理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鄂东大道47号鄂城区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民政局窗口
二、相关法律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在鄂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地方,另外提醒大家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时间14:30-18:00),希望可以帮到您,其他法律咨询请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