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受理条件有哪些

南平市有一些农村居民家庭生活很困难,而且住房条件还是很差,依据规定这些居民家庭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救助,有的居民是第一次申请想询问关于南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受理条件有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0 09:04:51

南平市有一些农村居民家庭生活很困难,而且住房条件还是很差,依据规定这些居民家庭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救助,有的居民是第一次申请想询问关于南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受理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南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受理条件有哪些

凡户籍和居住地均在本区农村(含“村改居”社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和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住房救助。

(一)五保户或持有《南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常补户中,居住高危房(指居住的房屋严重破损、濒临倒塌,并已对居住人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的)的家庭。

(二)持有《南平区社会救助证》的低收入户中,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已对居住人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不能居住、急需搬迁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家庭。

上述对象所居住房屋的产权证名字为救助对象的长辈直系血亲,救助对象对该房屋拥有长期使用权,且救助对象没有其他住房的也可申请住房救助。

二、南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法律依据是什么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章医疗救助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章临时救助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上面是小编关于南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受理条件的解答,南平市办理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需要符合以上的条件,一般是房屋很危险已经不安全了,申请以后是可以直接享受补贴。各位对于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要询问其他问题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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