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有一些农村地区还是存在一些村民生活很困难,每年的收入很低,依据规定这些村民是可以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有的村民第一次办理想询问关于黄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
黄冈市有一些农村地区还是存在一些村民生活很困难,每年的收入很低,依据规定这些村民是可以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有的村民第一次办理想询问关于黄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怎么走,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黄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怎么走
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4、办结,对象确认。
二、黄冈最低生活保障初审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
3.《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74号)
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5】50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3】12号)
6、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4】3号)
7、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民办【2018】32号)
上面是小编关于”黄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流程怎么走“的解答,在黄冈市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是按照这个流程进行,在黄冈市民政局受理,有关部门会实地走访调查确认无误才能通过。各位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