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农村地区有少数的居民是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这个申请条件是在每年发生变化,有时候如果低保户不符合条件是需要及时注销,有的低保户咨询关于亳州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条
亳州市农村地区有少数的居民是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这个申请条件是在每年发生变化,有时候如果低保户不符合条件是需要及时注销,有的低保户咨询关于亳州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亳州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低保对象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政策。
二、亳州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三、亳州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的注意事项
如果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政策,请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
低保对象死亡后,应及时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其低保资金自死亡之日下月停止发放;
个人主动申报注销的,到乡镇民政办申报,由乡镇民政办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乡镇、村核查发现的,及时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上面是小编关于“亳州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的解答,在亳州市办理农村低保注销登记是需要符合以上的条件,在亳州市民政局办理,注销以后就不能继续领取低保金。各位对于农村低保注销登记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