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农村地区有少数居民家庭还是很贫困,每年的家庭收入还是很低,依据规定这些家庭是可以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的居民初次办理想询问关于潜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
潜江市农村地区有少数居民家庭还是很贫困,每年的家庭收入还是很低,依据规定这些家庭是可以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的居民初次办理想询问关于潜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在哪办理,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潜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在哪办理
湖北省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江汉路28号,潜江市民政局。
二、潜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三、潜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所需材料
满足以上条件的居民,可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低保资格。
1、书面低保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上是小编关于潜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在哪办理的解答,在潜江市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在潜江市民政局,需要家庭满足相应的条件还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各位对于潜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