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低保要求,一般是需要低保人员处于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才可以申请得到低保,但是有的家庭已经不满足低保条件的,这个时候必须要办理取消低保,在清远取消低保业务
按照国家的低保要求,一般是需要低保人员处于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才可以申请得到低保,但是有的家庭已经不满足低保条件的,这个时候必须要办理取消低保,在清远取消低保业务受理条件有哪些呢,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
一、清远取消低保业务受理条件有哪些
家庭成员收入发生变化,超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经审查取消其低保资格。
二、清远取消低保业务受理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第十五条 申请社会救济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社会救济申请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等有关证件。
第十九条 原批准救济的机关应当定期对救济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复查,经调查其家庭收入确已不低于社会救济标准的,应当及时停止社会救济。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法律知识,在办理取消低保业务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政府申请,只要是超出了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线之外的,就需要尽快的办理,否则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从办理之后第2个月开始就无法领取低保金,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