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走上了小康社会的道路,但是在韶关那边还有好多的人属于贫困户,他们需要国家的补助,在我们国家虽然申请低保的人确实是比较多的,但并不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走上了小康社会的道路,但是在韶关那边还有好多的人属于贫困户,他们需要国家的补助,在我们国家虽然申请低保的人确实是比较多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办理低保的,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条件才可以,下面来和小编了解一下韶关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在哪办理?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韶关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在哪办理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民政局。
二、韶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流程怎么走
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4、办结,对象确认。
三、韶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申报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家庭财产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6、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家庭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缴费凭据;
(2)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1)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2)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
(3)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
(4)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租(住)房相关证明;
(5)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上面是小编关于韶关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在哪办理的解答,在韶关市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在韶关市民政局发放,需要提供家庭基本情况以及经济证明的材料才行,有关部门会实地走访。各位对于韶关市办理低保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