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取消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

在经济能力已经超过了低保水平的,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政府办理取消低保业务,然后让低保的名额让给更需要的人,那珠海取消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2 15:52:00

在经济能力已经超过了低保水平的,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政府办理取消低保业务,然后让低保的名额让给更需要的人,那珠海取消低保业务需要什么材料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珠海取消低保业务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珠海取消低保业务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需要申请取消低保业务的,需要本人带好身份证明原件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业务,因为按照规定,经济条件好了之后,是不可以去申请低保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