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宣城市只有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领取条件的人,才可以按照规定去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那么大家知道宣城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受理条件有哪些吗,为了帮助大家
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宣城市只有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领取条件的人,才可以按照规定去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那么大家知道宣城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受理条件有哪些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宣城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二、宣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宣城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受理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其实只有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