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国家会给经济来源低或者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提供一种补助。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那你知道孝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需要什么材料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8 19:41:50

国家会给经济来源低或者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提供一种补助。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那你知道孝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需要什么材料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孝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

2、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

4、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

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

6、家庭收入评估标准核算表;

7、城乡低保对象民主评议记录表;

8、农村居民入户调查表。

二、孝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的办理流程

1、受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及授权书等必要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后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4、办结,对象确认。

三、孝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的办理条件

持有本地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可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四、孝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的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我们可以得出,需要孝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需要的材料在第一段中都有详细的描述,持有本地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都是可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