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取消低保业务流程怎么走

深圳市目前有极少数的家庭是在领取低保金,每年民政部门会对这些低保户进行回访核实,一旦发现不符合领取条件是需要及时办理取消低保,有的市民询问深圳取消低保业务流程怎么走,下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9 18:04:59

深圳市目前有极少数的家庭是在领取低保金,每年民政部门会对这些低保户进行回访核实,一旦发现不符合领取条件是需要及时办理取消低保,有的市民询问深圳取消低保业务流程怎么走,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大家详细解答。

一、深圳取消低保业务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深圳取消低保业务设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

第十五条 申请社会救济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社会救济申请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等有关证件。

第十九条 原批准救济的机关应当定期对救济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复查,经调查其家庭收入确已不低于社会救济标准的,应当及时停止社会救济。

上面是小编关于深圳取消低保业务流程怎么走的解答,在深圳市办理取消低保业务是按照这个流程去办理,一般材料齐全是当场取消办理完结,不收取任何费用,通常是低保户的经济条件不符合情况。各位对于深圳市办理取消低保有其他问题要咨询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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