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经济困难,首先我们往往会想到农村地区。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的人,针对这类人群我国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办理,那么汕尾最低生活保
说到经济困难,首先我们往往会想到农村地区。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的人,针对这类人群我国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办理,那么汕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汕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汕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受理材料
1、书面低保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汕尾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的解答,在汕尾市如果需要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只要带齐上述小编整理的资料,审批通过了之后就可以领取低保金。如果对于汕尾市办理低保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