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最开始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业务时需要相应的条件,当我们办理注销最低生活保障登记时同样需要条件。那么当我们在宿州办理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时的条件有哪些,小编整理了以
当我们最开始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业务时需要相应的条件,当我们办理注销最低生活保障登记时同样需要条件。那么当我们在宿州办理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时的条件有哪些,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宿州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低保对象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政策。
二、宿州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拓展资料:
如果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政策,请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
低保对象死亡后,应及时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其低保资金自死亡之日下月停止发放
1、个人主动申报注销的,到乡镇民政办申报,由乡镇民政办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2、乡镇、村核查发现的,及时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关于宿州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小编已经将此项业务所需的全部条件写在上文中了,并且还搜集了一些相关问题答案,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