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时也是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凭借低保证是可以提取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那么在中山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时也是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凭借低保证是可以提取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那么在中山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中山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收费吗
不收费
二、中山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三、中山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低保证;
3、本人银行卡。
四、中山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五、中山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十、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这也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个条件之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很多,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提取。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