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个地方都仍然有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即使佛山作为发达省份广州的一个市也不例外,在佛山也有一部分人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人需要最低生活保障金来维持以及支援
在每一个地方都仍然有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即使佛山作为发达省份广州的一个市也不例外,在佛山也有一部分人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人需要最低生活保障金来维持以及支援他们的生活。接下来,小编会对在佛山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地点进行回答。
一、佛山最低生活保障金业务申请办理地点
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电话:0757-8761880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政府大院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二、佛山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批程序
1、保障对象申请保障金,由申请者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出具单位及家庭收入等有关证明材料。
2、居(村)委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日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批。
4、县民政部门应在10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确定救济数额,将《申请表》一份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一份留存归档,一份发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为发放保障金的依据,并同时下发《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领取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居(村)委会应及时将批准的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上述的全部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在佛山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地点以及对申请审批程序的补充,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需要实事求是,大家在整理资料的时候尽量完善一些。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