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流程怎么走

每一个地方都会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低于这个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相关部门审批过后就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那么在惠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6 08:12:24

每一个地方都会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低于这个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相关部门审批过后就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那么在惠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审批流程是怎么样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惠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批准。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并向社会公示。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办公场所领取办理结果。

二、惠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办理条件

申请人具备当地户籍,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低保标准。

三、惠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及授权书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四、惠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办理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低保家庭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那么每一个月就可以领取一定数目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家庭收入与标准线的差额有关系。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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