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我国的经济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但是我国一些偏远地区的群众仍然是收入水平比较差的,如果想要申请农村低保的话,必须要满足相关
虽然现在我国的经济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但是我国一些偏远地区的群众仍然是收入水平比较差的,如果想要申请农村低保的话,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可以,如果低保人士生活条件发生转变的话,就需要取消低保。下面来和小编了解一下宣城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宣城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低保对象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政策。
二、宣城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三、宣城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常见问题
如果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政策,请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
低保对象死亡后,应及时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其低保资金自死亡之日下月停止发放;
个人主动申报注销的,到乡镇民政办申报,由乡镇民政办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乡镇、村核查发现的,及时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关于宣城农村低保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详细的说明和介绍,在申请低保注销的时候,必须要满足以上所提到的法律条件才可以,而且是不符合低保的标准才能申请注销低保,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