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低保申请条件

有的家庭遭遇到了一些变故,而导致家庭的经济非常差,而且已经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个时候可以申请低保,那么申请低保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9 03:06:37

有的家庭遭遇到了一些变故,而导致家庭的经济非常差,而且已经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个时候可以申请低保,那么申请低保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高阳县低保申请条件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二、相关法律知识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十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要申请低保,必要的条件就是属于当地的常住户口居民,而且家庭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在达到条件的情况下需要向当地到社保部门提交请求,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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