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城市低保金的条件

对于增补城市低保金的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解决特殊困难低保家庭的特殊困难,对下列四类低保家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5 23:45:10

对于增补城市低保金的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解决特殊困难低保家庭的特殊困难,对下列四类低保家庭实行分类施保,即在已核定补助数额的基础上视其困难程度适当增补低保金额度;有多种困难情况的,不重复补助,只享受补助标准最高的一种。

(一)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再收养子女的家庭,在现有低保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人增发低保标准33%的城市低保金。

(二)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或扶(抚)养人的三无对象家庭,在现有低保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人增发低保标准10%的低保金。

(三)维系家庭生活的主要成员全部因病或因残(残疾等级一级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在现有低保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人增发低保标准10%的城市低保金。

(四)独生子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等级为一级以上)的家庭,在现有低保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人增发低保标准10%的城市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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