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申
一、办理条件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第二步:街办事处受理,第三步:居委会入户调查,第四步:街办事处初审,第五步:公示第六步:区民政局审批第七步:是否同意第八步:办理结束。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民发[2013]85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