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享受本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
一、办理条件
享受本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第二步:街办事处受理,第三步:街办事处初审,第四步:区民政局审批是否同意(不同意),第五步:办理结束。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津-民发〔2016〕7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