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民办教师吗?

现在已经没有民办教师的存在,也没有民办教师的说法了。至今在岗任教的是民办教师的“替代品”,他们被为代课教师。
民办教师是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0 06:53:03

民办教师属于上世界八九十年代以前的历史产物,也是具有历史性的名词,到上世纪末民办教师队伍已经完全消失,国家已经将民办教师全部取消,可以说在整个农村教师队伍中民办教师的称谓已经不复存在。

按照国家对于民办教师队伍的整顿政策来看,对于民办教师的整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满足条件的给予转正或者对于通过培训或者继续教育而能达到转正条件的教师给予转正;二是达不到转正条件而且年龄较大的民办教师基本上属于被辞退的行列。在笔者所在地,主要是按照年龄为界限决定是否可以转正的,当年达到45周岁以上的民办教师,一律实行清退政策,45周岁以下的民办教师实行了给予转正的政策。

在全国各地完成对民办教师队伍的整顿后,民办教师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即使在部分地区由于当地教育需要,将没能转正的民办教师留在了当地学校,他们也不能被称之为民办教师了。当然,将没转正的民办教师留在当地学校继续任教,这也是符合当时国家政策的,国家规定民办教师辞退后,教师不能满足正常教学的,可以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后,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因此这部分留下的民办教师也被称之为临时代课教师。

从目前民办教师的待遇来看,他们出现了两极分化、地区性差异。当年获得转正的民办教师,如今已经成为了公办教师,享受着正式在编教师的一切待遇,以笔者所在地为例,如今退休的民办教师(后来转成公办教师),且获评高级职称的退休工资待遇在6000以上,而当年辞退的民办教师,即使教龄在三十年以上的,也就三五百块钱而已,这种差距着实令人心寒。

此外,各地在解决民办教师退休待遇问题上的政策也存在较大的地区性差异,大部分地区是以教龄补贴为主要方式,为民办教师提供退休待遇,而每年教龄补贴多数是以10元为主,也就是说二三十年教龄的民办教师,退休后的工资每月也就三五百元而已;以湖北、广东等为代表的地区,他们是按照民办教师与当地财政进行分摊的方式,为被辞退民办教师缴纳养老保险,尤其是湖北、青海等地的政策,更是为民办教师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当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效益与质量的提升,各地也将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摆在了突出位置。自去年以来,河北、安徽等地已经将提高民办教师退休待遇的问题落实到位,山东、江苏等地正在考虑提高民办教师的教龄补贴标准,以此来提高民办教师退休待遇。其实,对于当前的教龄补贴标准,笔者认为应该提高到1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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