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是故意杀人罪,而不是遗弃罪。
怎么区分这两个罪名?就是看抛弃孩子之后,是否给孩子留了活路?如果给孩子留了活路,比如把孩子扔在好心人家门前,扔在福利院,那么这是给孩子活
男子将亲生女儿抛下山崖,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是涉嫌故意杀人罪还是遗弃罪?
有人说这是遗弃罪,因为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因为重男轻女,而遗弃小孩,而不是想故意夺取她的性命,应该以遗弃罪处罚,最高刑为五年。
我不认同这种看法,我认为这种行为更加倾向于故意杀人罪。
第一,该男子主观上存在杀人故意
将刚出生几天的婴儿直接扔下悬崖,根据生活常识,小孩的生命都会遇到极大的危险。如果不是因为医院的护士发现小孩丢了,赶紧报警,警察紧急搜寻,小孩必死无疑。也就是说,根据生活常识,可以认定该男子,在主观上明知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直接造成婴儿死亡的严重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此其主观上存在杀人的故意。
第二,该男子客观上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
该男子把小孩装入麻袋,扔到坡度为80度的悬崖,并且底下全是灌木丛和高高的杂草。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警方及时救助,小孩基本不会有被人救助的可能。而刚出生几天的小孩,没有任何生活自理能力,该男子的遗弃行为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完全符合。
第三,所谓遗弃罪,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遗弃罪在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相对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本质上是一种推卸抚养责任给他人的行为。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遗弃、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无任何生存能力的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或者是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所以本案该男子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更加严重的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