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对涉及强奸案的学生处以留校察看,引起巨大争议,焦点在哪?我是柳乡人,语文高级教师,很高兴与大家探讨这一问题。
事件回顾:2019年2月22日凌晨,浙江大学的努某某约年轻女子去酒吧
浙大对涉及强奸案学生处理的结果引起这么大争议,我觉得执纪尺度过于宽松是焦点。
犯罪的学生被留校察看,“违法“的学生却被退学,同一片蓝天下,却有不同执纪尺度!莫非浙大更宽宏大量、更能教诲迷途之人?
依稀记得,4月15日 疫情还比较严重时,山东理工大依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虐猫大学生范某予以退学处理。难道人的尊严不如一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