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校3名女生因”交往过密、脖子有吻痕”被记过处分,这事你怎么看?

我的看法是:给予三个女生处分没有错,但是处分通报的细节可商榷。
1.这三个女生应该受到处分
从处分通报上看,“其行为违反了《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分析一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7 17:00:57

中专、三个女生、吻痕?就因为这个而给记过处分,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假如真的有事,一个记过真的就能把事解决了吗?我看难!

通过新闻了解到,因为不满意宿管的管理,三个女孩吵起来和宿管吵了起来,这个记过的表面原因是“吻痕”,其实际目的是啥,我们只能猜测。

当然有些学校禁止男女之间谈恋爱,毕竟年龄小,对自身无意,而且影响也着实不好,但是女生与女生之间的亲密举动,难道也要管?那以后两个女生还能不能好好的玩了,牵手也不行了吗?假如几个女生发生过分亲密的举动,并且是在公开场合,正好被学校碰到了,那么学校出面制止还是应该的,毕竟这不并不属于什么好的导向,而且女孩年龄不大,即使有些女孩自甘堕落,但不能给其他相同年龄段的人留下阴影。那么问题也来了,学校应该如何制止呢?给个记过就能防患于未然了吗?

很明显不能!毕竟学校不可能无时无刻盯着学生,学生的某些举动还是需要引导,强制性的给个记过,对于叛逆期的孩子来说,可能还会让她们更加“反着来”。

当然,题主的言语之中也流露出对女孩这种行为的肯定。假如这些吻痕来源于亲密行为,那么不管是什么年代,我觉得在未成年中都不应该发生,毕竟年龄还小,太多是非,她们都是“学”的别人,而非自己的主见。所以学校管理是对的,只不过方式需要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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