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先看看粉象生活注册人是谁,叫什么公司!
通过应用商店的截图我们可以看到!公司名称叫做《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
开业时间是:2018年04月27日 很短很新的一个公司
杭州粉
第一:先看看粉象生活注册人是谁,叫什么公司!
通过应用商店的截图我们可以看到!公司名称叫做《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
开业时间是:2018年04月27日 很短很新的一个公司
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是: 杭州更进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更进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12日 的企业法人是
杭州康哥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杭州康哥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红星
从三张图就看出这个 李红星 刘锐 是公司对外公布的企业法人
理清楚这些关系后,再看看粉象生活一个商业模式。
第二:其实它就是一个广告平台,俗称的CPS广告整合平台。
CPS大家都懂淘宝联盟,阿里妈妈做过淘宝的人都懂,按成交付费的一种商家广告形式
但是之前这种模式很少人懂,懂的人都在家做淘客轻松过万几十万的比比皆是。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平台呢!
1、分享经济社群经济这种概念让你说的是天昏地暗。
其实淘宝客获取客户的成本越来越高,淘客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很难再拓展更多人,所以出现了引入代理、顾客、积分模式。顾客购买商品,可以通过提交订单获取积分,然后兑换礼品。有人想做代理,那么淘客就可以给他开放一个后台,申请独立pid与邀请码,让他去推广顾客。看似比1.0时代高级了很多,但实质上与微信发单群代理没有本质区别。弊端也很明显--无法形成高效的自然裂变。
2、后面出现了花生日记所有人既是顾客又是代理,代理划分多层级,大家都可以按照自身定位来赚钱。这是一个颠覆性的变化,无论是独立后台的淘客app软件,还是挂靠型的花生日记,都可归属在这一类。谁能烧钱推广,谁能拢来最多淘客推手,谁的商标名气最大,那么谁就可以圈到最多的用户。结果显而易见,花生胜出。
虽然花生也有槽点,可毕竟人家现在市值小10亿了。无论你怎么黑它,这都是不争的事实。
3、代理解决了什么问题,就是解决拓展淘客拓展人脉的问题!怎么解决呢?
就是通过分级大家都是淘宝客,商家100的产品这种30%-50% 这部分佣金代理一起分!
4、在3.0的多级代理基础上,向多平台延伸,整合全网主流电商与服务内容:淘宝、拼多多、京东、一号店、飞猪、车票机票、团购外卖...囊括所有衣食住行。粉象平台依靠自身背景、能量,对接传统推手单枪匹马搞不定的资源,做好CPS信息流的集散与分发,然后推手专心去做最擅长的事情:寻找消费者。
让独立app、服务器、机器人、发单、cms、脚本、淘宝联盟京东联盟多多进宝、低佣高佣、拉新通通都不需要了。
这个就是一个资源的整合时代!把全部所有的网购平台几乎都囊括在内!干什么呢!
人人都是淘宝客,人人都是广告主,你即是消费者,也是广告主。
这也互联网发展到现在营销方式的转变与升级
懂网络营销都了解这些概念
AIDMA是消费者行为学领域很成熟的理论模型之一,由美国广告学家E.S.刘易斯在1898年提出。该理论认为,消费者从接触到信息到最后达成购买,会经历这5个阶段(Attention 注意Interest 兴趣 Desire 欲望 Memory 记忆 Action 行动)
AISAS模式是由电通公司针对互联网与无线应用时代消费者生活形态的变化,而提出的一种全新的消费者行为分析模型。
AISAS模式是由电通公司针对互联网与无线应用时代消费者生活形态的变化,而提出的一种全新的消费者行为分析模型。 目前营销方式正从传统的AIDMA营销法则(Attention 注意Interest 兴趣 Desire 欲望 Memory 记忆 Action 行动)逐渐向含有网络特质的AISAS发展。
1、Attention——引起注意
2、Interest——引起兴趣
3、Search——进行搜索
4、Action——购买行动
5、Share——人人分享
人人分享,分享既有佣金赚,何乐而不为!
所以说他很好利用了这个趋势,和营销方式。通过佣金的合理分配制度鼓励人们拉人,发展你的会员!只要是你的会员你就是广告主,你购买后你就可以得到佣金,你分享后你赚钱。完美!
但是这个佣金应该怎么分,怎么管理这些会员呢?那就是第三点。直销的精华全部拿过来用。
第三、这是重点,粉象到底合不合法!是不是传销!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为什么它和传销扯上关系呢,因为要分佣金,怎么分是一个问题,怎么发展下线或者说是会员又是一个问题??怎么管理哪些会员又是一个问题!
所以直销模式完美解决所以的问题!
来让我们看看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
世界直销协会对于直销的概念是如此定义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者其他场所),由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这个官方解释!这个好像和粉象没什么关系啊,不着急慢慢看!大家看看安利公司奖金分配制度 !这里我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懂这种分配方式利弊!
再对比一下粉象生活是什么样的一个模式
粉象生活的四种身份?
1, 会员:注册并下载输入朋友的邀请码即可
2, VIP:68/30天
3,合伙人:累计直接推荐20个VIP且198/30天
4,消费者:没有下载粉象生活 APP,也没有注册,只是通过以上身份分享出的链接或口令或者二维码进行领券购物的。
会员权益:领券 自购返 分享赚1级
VIP权益:领券 自购返 分享赚团队会员 管理津贴3级
合伙人权益:领券 自购返 分享赚团队会员 VIP 管理津贴团队 公司分红
这个详细怎么瓜分这个佣金的,大家可以加我微信qq475608343 完整搜索就可以添加好友,我们一起讨论。
看着也很合理为什么和传销扯上关系呢?只因为拉人即可获得你邀请人的会员她购买的佣金吗?
我们在看看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中国式传销 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让你学会怎么骗人,然后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以各种方式交齐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不过这些是以前的做法
现在是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自愿连锁经营”、“网络资本运作”、“市场营销”、“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人际网络”、“原始股基金”、'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是多层次直销中的一种,主要区别是传销收取高额入会费,而多层次直销一般不收入或少收入入会费。
传销公司在骗人加入时,变换了很多时髦的说法,比如网络直销、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连锁销售、1040阳光工程、纯资本运作、人力资源连锁业、资本运作、网络营销等等。
通过百科大家能知道什么传销,什么是套路!画饼-巧设项目,加盟费,入会费!)
对比来看 粉象要成为VIP 要交68每个月一年是816元
如果要成为合伙人要交198*12 一年为2376元
还要拉20VIP 20*68=1360 在算是一年16320
如果通过你的二维码注册的会员成为VIP就是你的第一市场的人,公司还会给你相应的管理津贴!
看着有点相似和传销,但是它赚谁的钱呢? 是商家的钱!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设置会员等级和佣金分配方案,和注册会员费呢!
这个就回到了第一个问题,他要持续的解决淘宝客怎么拉新人,怎么拓展市场的问题了,广告主只有不断拓展人脉才能持续提高收入,所以粉象就做了这样一个事,通过合理分配佣金,让人人都成为广告主,分享及赚钱,别人是你的会员,你就有佣金赚,所以会员会持续发展会员,不断发展你的团队,这样做公司就是最大收益者!客户会员多,通过粉象APP购买的人多了,得到的佣金也多!所以是一个多赢的局面!
说到这里大家想必也懂了,为什么他要学习直销的这套分佣金和管理会员的制度呢?就是为了推广他的APP,只要他的APP打开率,下载率达到一定数值以后,平台能获得更多流动资金,后续才会更好的和各大平台对接,获得更好的资源。
而对于我们来说你可以升级也可以不升级,升级了你就认可这种模式,升级可以赚更多钱,其实对于我们来说68不多,但是我们升级了能得到更多佣金,能省更多钱,能赚回那68块钱。我们肯定会升级,肯定会推荐更多人使用它!
人是物质的,物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人是一刻也离不开物质利益的,所以物质利益就成了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需要。物质利益是连接人与人关系的重要纽带!
所以说粉象它完美诠释这个!让利益相连接!
(会员费68*一个人 如果发展VIP人数为一个亿 68*1亿=68亿 6800 000 000 那是多大一个规模...听说从6月1日到现在30万用户 一半一半是VIP 那30万*68一个月 大家自己算算)
综合上面,可以判断它不是传销,第一它没有赚下级的人头费因为很低,第二它赚取的是商家的推广费!它只是很好解决佣金怎么分配,怎么来拉人,怎么持续让它APP持续有人下载,怎么让它的APP持续有人打开!
因为只有打开它通过它上面的链接你得到佣金,它才能生存发展!也许有人不在乎那几块钱佣金,但是有的人在乎,能省钱干嘛不省钱,拉个人能赚钱,干嘛不让他扫我二维码赚钱。
所以说它玩模式,玩流量很专业!
第四:我们升级会员的时候粉象后台显示支付给的公司是东升伟业
粉象官方说法是(早在我们粉象生活创业之初就已经和吉林东升伟业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关系)
通过查询这个公司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公司确实有直销牌照
但是通过直销直销企业公示信息明细里面并没有粉象的或者服务网点 或者分支机构或者直销产品呢?
为什么一定粉象这么说呢,它有什么佐证来证明他们和东升伟业有关系呢??
为什么一定要有说我们这个是和东升伟业战略合作,这么无非要表面我们是直销,是经过国家认可,和法律保护的!直销牌照很难获取加盟授权是其中最快捷的,粉象2018年04月27注册的公司如果要拿到这个牌照那是不可能的,只有加盟授权了!但是这个授权书或者战略合作意向书或者声明我暂时没有找到!但是 为什么非要这么说呢,不说直销不行吗?为什么不直接说我们是广告平台 ?
这个不是很懂完全是猜想
我的考虑可能有两点,第一佣金分配制度和拉人会有制度符合直销模式,其实它销售什么东西并没有,它只是帮人做广告,销售广告位而已。产品都是各大电商的产品。
第二,会员会费这个如果量很大没有一个正规说法很容易被人搞!说什么非法集资,...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这个就为粉象经营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批发、零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除专控),工艺美术品,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他是没有经营权限收集会费和分发佣金的
所以说拉出东升伟业是不是战略合作我们不去深究,它和
杭州康哥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这家公司或者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也是规避非法集资的这个风险
直销是合法经营行为,以“单层次”为主要特征。传销是非法经营行为,以“拉人头”、“入门费”、“多层次”、“团队计酬”为主要特征。企业开展直销应当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但《直销经营许可证》仅说明该企业有资格从事直销经营,不是区分直销与传销的依据。
所以最后总结下来就是,佣金能否准确分发,赚到的佣金提现时能否准时到账,这是一个持续观察的问题,毕竟我也没开始多久没提过现!
是不是传销每个人都有自己判断,要不要做我想大家都会明白!
尽管说是否传销这块越描越黑,但是如果真的它是传销你也损失不了多少钱68*20=1360
这个20人你未必强求他们拉,愿意升级就升级 不愿意自己省钱就ok了
还有你一个月的198 !但是如果你选择相信这个是广告平台,你能赚回来这个68会员费和赚更多你下级会员的购物佣金,那这个试错成本是很划算的。
毕竟它有很多优势!完美解决了拉人,广告主淘宝客站长最头痛的问题!其实对于传销我一直很有抵触心理,毕竟自己经历了太多这种事,有点痛恨传销!所以说准备做这个项目之前,做这些调研和详细的分析,我觉的很有必要。但是我坚信它确实是一个很强大很完美CPS广告平台!它完美对接电商平台-电商商家-广告主-消费者!把他们利益完美结合在一起。
所以说我们懂CPS 懂网络营销,懂社群,懂微商的小白一起来搞。
如果大家觉的可以搞,就加我微信我们一起探讨,怎么做,怎么做好它。或者观察它的动态,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欢迎转载!wx qq475608343
粉象生活不是传销。
粉象生活,一款全网电子商务平台商品智能导购APP,由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04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红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等。
扩展资料:
一、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在框框里面输入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然后点击搜索
三、点击搜索的结果,就是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
四、通过搜索得知,该企业存续状态正产调,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名单,不是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粉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