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有用户反映无法用微信授权的方式登录抖音,截止至1月23日中午,记者发稿时该功能仍未恢复。抖音短视频官方说明则指出,“1月22日晚19时,抖音接到大量用户反馈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有用户反映无法用微信授权的方式登录抖音,截止至1月23日中午,记者发稿时该功能仍未恢复。抖音短视频官方说明则指出,“1月22日晚19时,抖音接到大量用户反馈称,新用户无法正常以微信授权的方式登录、使用抖音。”
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应该不是技术故障,而是人为因素”,“此举凸显出互联网公司竞争越来越激烈,各种竞争手段层出不穷。但是,这种明争暗斗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用户的利益。”
本人今天上午也就该事件接受了媒体采访,认为如果该事件的发生确为腾讯公司单方采取的行动,性质是相当恶劣的。
若腾讯公司牵扯其中,此举很有可能成为另一版本的“3Q大战”,不同的是这次事件中只有腾讯公司一家在唱独角戏,因为腾讯的地位今非昔比,已经成了“巨无霸”,已经到了有技术、有能力“傲视”甚至“扼杀”群雄的地步,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和今日头条在内的其他互联网企业,似乎难以对腾讯采取强有力的抗衡或反制措施。
现在,从社会层面和法律层面我再有所补充地来谈一谈:
1、 社会层面
腾讯公司若单纯地从企业自身的利益和产品运营来讲,其自主经营旗下的微信平台,选择、决定微信平台的授权主体,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是,当下的腾讯公司,已不再是当年的小公司,微信也不再是“自家的菜园子”。腾讯自己也曾表示,要在数字化和互联网时代“做连接器,做基础设施”。微信产品除了具有通信功能,也是一座具有公共属性的桥梁,可以将用户与其他公司的APP连接起来。抖音APP用户也不会例外,选择将微信作为登录方式应该是较为普遍的方式。
近年来,基于年轻人对短视频的钟爱,抖音APP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交平台,而对于互联网领域内新兴产品的出现和发展,腾讯公司是否表现出应有的胸怀,顾及行业均衡,良性地参与市场竞争呢?如此简单粗暴地取消了对抖音平台的微信授权,无视用户的感受,是恶意竞争还是不敢竞争?
凡此种种,值得探讨。个人认为腾讯此举有损其商业形象,缺少社会责任担当。
二、法律层面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个人认为,在该起事件中,腾讯公司的行为不仅涉嫌侵犯了微信兼抖音用户的选择权,也涉嫌损害了抖音的经营者,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外,2012年实施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也明确规定:不得恶意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实施不兼容。
由此可见,腾讯公司的行为或涉嫌违法,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如经调查认定腾讯公司确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则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主管部门可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
最后需要强调,本人在互联网领域虽不是专业人士,但却是微信、头条等互联网产品的受益者。本人对互联网产品的认知和理解不一定准确,以上分析或失之偏颇,但对互联网的热爱和关注是情不自禁的。在此,希望腾讯公司能直面社会质疑,给用户及一个解释。但无论如何,为自身企业形象计、为微信用户体验计、为良性参与市场竞争计、为与同行友好相处计、为互联网的持续长远健康发展计,乃至为自身依法经营计,腾讯公司应有所反思并更加注重社会责任担当!
别忘了电影《蝙蝠侠》里的那句经典台词:“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腾讯向法院提出,该案管辖权应根据微信、QQ 开发者协议约定,归属协议签署地所在法院。根据此案标的,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审理。根据相关报道了解到,抖音相关运营公司对腾讯相关公司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称腾讯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用户在微信、微信朋友圈、QQ 及 QQ 空间上自由分享抖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解除限制、消除影响并补偿损失9000万元。 字节跳动方面在本月初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重点来了,“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审理”,看到这抖音撤诉也就不奇怪了。
抖音起诉腾讯,主要原因也是因为用户在微信上无法分享抖音视频链接,行话就是“不予直链”,有关“不予直链”,我国反垄断法介入的前提是不予直链的互联网平台在特定相关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 显然腾讯是“具有支配地位”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抖音仍然选择撤诉,可以看出想要在类似这种“不予直链”的案件中胜诉难度是非常大的,因为“不予直链”的互联网平台对此拥有自己的解释,这种情况下起诉方想获胜就太难了。
只能期待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可以有效遏制这种行为。打赢‘南山必胜客’太难了?二月,抖音正式起诉腾讯,称后者涉嫌垄断,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要求被告解除抖音无法在微信和QQ平台直接分享、直接打开的限制。诉状中说明,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可以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
随后,腾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抖音诉腾讯垄断案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这是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抖音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最终的结果是抖音撤诉。选择撤诉的理由也很简单,是抖音方面大概已经知道,这次起诉会以失败收场。就如同网友们说的那样,抖音到了关键时刻,棋差一招。再接着走下去,反倒有可能被腾讯反起诉,导致自己赔偿损失。
事情的转折点,是腾讯提出的管辖权,按照相关的协议规定归属是在当地法院,所以这个案子必须转移到深圳市中院。简单来说,就是进行了不予直链。在这种情况下,抖音想要获胜非常难,面对小马哥的南山必胜客,甚至可能还要赔偿点什么。
1、抖音起诉又撤诉
互联网之间的竞争,是非常严格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别人取代。而现在竞争最大的,就是短视频平台和小马哥的鹅厂。因为无法把相关内容直接分享到鹅厂的社交软件上,所以张一鸣代表的短视频平台,直接起诉了小马哥,声称其涉及行业垄断。在整个起诉中,要求对方赔偿9000万,并且公开声明。
本以为两个大厂之间,会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博弈,可是令网友想不到的是,最终的结局居然是短视频平台撤诉。
2、撤诉的原因
在整个博弈过程中,小马哥的鹅厂是非常聪明的。虽然是涉及到垄断,但是整个案件还是涉及到管辖权。小马哥的社交软件协议中,已经直接声明了,按照要求这场博弈必须要转移到深圳中院进行。
深圳我们都知道,那里是小马哥的大本营,有着号称南山必胜客的团队。这么一来二去,张一鸣也就明白了,自己想要取得博弈的胜利,几乎是不可能了,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撤诉。要是继续折腾下去,到最后指不定变成谁起诉谁,得不偿失。
3、不予直链
由起诉直接转变成撤诉,关键在于四个字“不予直链”。虽然短视频平台起诉了鹅厂的垄断,但是在我国的《反垄断法》中,是有一项前提的。
“不予直链的互联网平台在特定相关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
相关市场的支配地位,不用问大家都知道,这个支配是在小马哥手中的。在这种情况下,短视频平台想要获胜非常难。作为一个大厂,张一鸣肯定清楚中间的厉害关系。生意人,就不能做亏本的买卖,撤诉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