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目前来说,我国还没有这项法律法规。既:岳父岳母要很多彩礼只能说是一种一厢情愿的个人行为,谈不上“权利”。恭维点说,也只是一方“规矩”,或者说是“习俗”。既然已经展
谢邀。
目前来说,我国还没有这项法律法规。既:岳父岳母要很多彩礼只能说是一种一厢情愿的个人行为,谈不上“权利”。恭维点说,也只是一方“规矩”,或者说是“习俗”。既然已经展开了话题,本人就再啰嗦点个人的见解,来个抛砖引玉,希望和看到的朋友相互切磋。
我们这里的彩礼数目近年来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农村。什么“……新房必须在路边(能升值的门面房),屋里所用要齐全,门前要有小轿车,口袋备用有几万,婆婆最好42(3)……”的顺口溜就是写照。“儿子是投资银行,女儿是招商银行”则是最笼统贴切的缩写。这两类说辞好像把男婚女嫁演变成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有点夸张吧!大多数父母一般还会把“彩礼”变通成“陪嫁”,“截留”部分用于女儿生男育女等等事情时做礼物、礼金。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吧!只是苦了那些老实巴交手里没有太多积蓄的男士父母。极少数父母会留下大部分钱自己用。所有这些应该只是一种普片现象,也不是绝对的。听说也有家境好的倒贴女婿。
其实岳父岳母的心理也是可以理解的。一是觉得大家都这样做,很正常,为了女儿的幸福,变“成家立业”为“有业成家”;二,自己女儿要少了“掉价”,会没面子的。三,一种恶性循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少,个别父母再加经济条件有限吧,会自己寻找一种心理平衡,把娶媳妇的损失在嫁女儿上补回来。
综上所述,造成的弊端就是,婚嫁前双方的某些讨价还价,让不能正确理解的一方或者说双方耿耿于怀,为婚后生活埋下了家庭矛盾的伏笔;有的婚后就开始偿还债务的行程。
其实,作为男方,都能理解对方养女的不易,也是情愿出些钱的。
我个人认为,如果岳父岳母真的看中了准女婿,还是商量着来,女婿人品好又能干才是女儿真正找到了幸福!才是活钱!涓涓流水般的活钱!岂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