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个人自己意见: 犯罪主体心理态度极其恶劣。愤怒杀人,犯罪过后藏尸,隐瞒犯罪事实,只想逃脱法律制裁,毫无认罪心理。恶性极大! 没有自首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才交代出犯罪事实
谢邀请.必须死刑!一日夫妻百日恩,多大仇恨,非置人于死地?!且是你常伴你枕边的妻子?!不论何因,必杀这个恶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难以正国法,不杀难以告慰死去之人,不杀难以告慰逝者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