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为江歌讨还公道,留学生江歌被害案
闺女,对不起!让你等待太久太久了,对不起!为你讨还公道的脚步一直没有停过,今天,是妈妈与害你丢了性命的刘鑫对薄公堂第一天(
起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为江歌讨还公道,留学生江歌被害案
闺女,对不起!让你等待太久太久了,对不起!为你讨还公道的脚步一直没有停过,今天,是妈妈与害你丢了性命的刘鑫对薄公堂第一天(她现在改名叫刘暖曦了),妈妈既期待又紧张。这是你被害时穿的衣服和背包,这里有你的灵魂陪伴妈妈一起上公堂为你讨还公道!还有你的水杯,妈妈每次出门都会带在身上,是你在时刻陪伴妈妈前行!为你讨回公道,是妈妈坚持的最大动力!
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中,只要可以证明刘鑫在江歌被害的事件中存在过错,那么就可以要求刘鑫承担侵权责任。
目前,我猜测的思路:“不作为”侵权。
构成要件有三:
(1)“不作为”侵权行为人造成损害事实。【符合:江歌被害的事实】
(2)“不作为”侵权行为人存在过错。【需补充证据:由于刘鑫与陈世峰的感情纠纷,导致陈世峰的过激行为,不论江歌在此纠纷中是否有过错,刘鑫对于江歌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都有阻止的义务,只要证明江歌没有积极去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就具有过错】
(3)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补充证据:需要证明刘鑫的没有积极阻止的行为导致了江歌被害,换言之,需要证明刘鑫的积极阻止可以使江歌免于被害,或者减少江歌被害的可能性】
因此,很期待江歌母亲江秋莲所提到的补充证据。
如果江母赢了,我还可以教育下一代,做人不能太刘鑫。如果江母输了,我会教育下一代,做人不能太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