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在1994年开始,就不再使用\"高山族\"或\"山胞\"的名词,来称呼在台湾岛上的原住民同胞。因为,山胞、高山族,都带有歧视性的意涵。而对于生活在宝岛上的2340万人,绝大多数都是来
台湾在1994年开始,就不再使用\"高山族\"或\"山胞\"的名词,来称呼在台湾岛上的原住民同胞。因为,山胞、高山族,都带有歧视性的意涵。而对于生活在宝岛上的2340万人,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大陆的移民,只是先来后到而已,后来的族群没有资格去歧视原来这片土地上的人是:蕃。
台湾原住民的历史,比较清晰的资料是从清朝开始的。
清代收复台湾以后,依据台湾原住民汉化程度分为熟番与生番,还有介于熟番与生番之间的化番。
接著在日本统治时期,台湾总督府沿用了清代的划分方式,并将“番”改为“蕃”字。1923年,台湾总督府奉裕仁皇太子诏书,废除“生蕃”称呼,以日本对台湾旧有称呼高砂改称“高砂族”,意指台湾本土族群。日本人所指的生蕃,就是高山族。而相对的熟蕃,则是指平埔族。
二战之后,台湾重回中国版图,国民政府派员接收台湾。除了多数已经汉化的平埔族的称呼,将“高砂族”又改为“高山族”。当时的高山族分为九族:泰雅族、赛夏族、布农族、邹族、鲁凯族、排湾族、卑南族、阿美族、达悟(雅美)族。
1954年,为了行政管理上的方便,台湾官方以居住地来区分,划分出30个山地乡,以及25个平地乡,在身分证上依住处不同注记为“山地山地同胞”与“平地山地同胞”。其实,差别只在选举与投票的时候,山地与平地山胞各自有民意代表的名额,这个划分与族群、身分无关。这样的划分也一直延续到现在。
1994年之后,台湾官方又将\"山胞\"改称台湾\"原住民\",1998年「原住民族委员会」成立后,台湾官方开始制定原住民认定办法,将以前比较笼统的九族再加以细分。依照发现的证据,逐一完成每个族群的署名,到2014,认定了16个原住民族群,比原来增加7个族。
这法定的原住民16族,分别是:阿美族、泰雅族、排湾族、布农族、卑南族、鲁凯族、邹族、赛夏族、雅美族(达悟族)、邵族、噶玛兰族、太鲁阁族、撒奇莱雅族、赛德克族、拉阿鲁哇族、卡那卡那富族。自此以后,台湾的原住民就是这16族了。
而平埔族近年来不断的争取正名,要求恢复列入原住民。但是,要将平埔族列为原住民的第17族,受到现有原住民极大的反弹,不仅要修法,而且对于原住民的认定的也会改变。原住民坚持,平埔族从清朝开始就不是高山族,即使存在,也不是后来定义上的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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