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主播与完全可以定义为自媒体类型的主播有着性质上的区别。原因是,游戏直播首先要获得游戏平台的直播授权。
理想的模式,粉丝经济似乎在游戏主播行业里是非常完美的。通常
游戏主播与完全可以定义为自媒体类型的主播有着性质上的区别。原因是,游戏直播首先要获得游戏平台的直播授权。
理想的模式,粉丝经济似乎在游戏主播行业里是非常完美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游戏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表现出聊天密集,而且大量弹幕跳出,那么,可以肯定,这位主播的粉丝量还是足够多的,至少粉丝的活跃度很高。(以下所提及的主播,均指游戏主播。)
然而,粉丝对主播送礼的贡献值却各有不同,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粉丝质量是不一样的,有时一个大佬粉丝送的单件礼物,可能就已经顶了上百万粉丝的贡献值。
因为主播并不完全是独立的经济单体,围绕着主播的直播活动,其收入的所有权,大多数额归属平台。平台才是直播活动的最大收益人,平台会对主播个体是否具备盈利能力,有相当的考究能力和标准限定。所以,有可能这位主播在按平台限定的任务对应衡量时,满屏幕的键盘手,有可能都顶不过几个大老贡献的几件礼物。笼统的,“粉丝即等于赚钱” 这个概念有些偏离了客观事实。由此,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刚刚兴起的直播行业尚处雏形,确实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弊病。目前为止,很难说主播究竟是平台的雇佣者,还是自媒体。诸如很多直播圈不完善的行为规则所表现出来的短板,不仅制约了正当维护主播的切身利益,还有可能造成粉丝消费环境不良风气的影响。
吸金
对主播在平台系统进行的业务活动,人们认定这里的一切,而且特别露骨的表现,就是为了成功“吸金”,这个唯一目的。
直播间消费群体组成令人担忧
正因为消费群体的经济地位参差悬殊,甚至这个群体的绝大多数,有可能是由大部分未成年组成,如果没有响当当的阔佬支撑对主播的贡献,直播间收入的来源可能是极其不稳定的。所以,主播想达到稳定的生活保障来源,未来还是令人十分担忧的。据了解,很多主播都在梦想着有那么一天,会有某个大佬阔姐出现在自己的世界,能光顾到自己的直播间,让自己一绝翻身,以改变自己的穷算命运。
收益分配的合理性
游戏主播的特点,就是昼夜不停地付出时间的代价,收益却寥寥无几,还要和平台进行分成这点收入;如果没有完成所约定的任务,可能还要克扣底薪;即便完成了任务,传闻有些平台还不按时支付饷钱,这也是常有的。所有这些,是不是与相关法律相抵触,也是难说的。
弱势群体
多方面的社会现象表明,主播这个特殊群体因其组成来源,有辍学的,也有没能继续读书的人等,相比于其所属平台之间的教育不对等的原因自觉维权的能力有限,实属弱势群体。
综上,平台对主播这个位置,所限定的各类游戏规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尚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