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子夫人曾经说过,我老公玩别的女人是我家占便宜了,所以我高兴。 强制猥亵嫌犯的老婆为自己的老公喊冤,大有一些裤子夫人的霸气风范。 但要说她有没有这个资格,那就要看你是站在
当然有资格喊冤,别人认不认同是另外一个事,但是人家的基本权利还是要保障的。
即使我不同意你得说法,我也会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要不然先入为主或者有人带节奏,把事情就给认定成是那个样子,其他当事人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怎么保证事情得真实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