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哲方面的文章切忌三位以上的作者,经济管理类建模方面的文章除外,但经我手的还是要求删除第三以上的作者,理工科的如基础数学一般也不应该超过两人,其他实验类的除外。
我们
大家好,我是有温度有灵感的高校人才真经,关注高校人才那些事。
先来说说论文中作者排名的讲究
按照学术惯例,论文的第一作者一般是论文的主要贡献者,包括主执笔、观点的提出、实验的设计等,大多数情况下第一作者只有一个人,但目前也有很多论文出现共同第一作者(在论文说明中有明确标注)。而后面的几个作者则是研究的协助者,包括实验的具体实施,提供实验数据,部分内容的撰写,而通讯作者则是项目的管理者和负责人,要对研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同时也是研究得以开展的保障,所以通讯作者一般是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
也有不少情况下,第一作者是观点提供者,第二作者是执笔者,比如很多研究生的论文写完后都是挂导师第一作者。而第三、第四作者基本上都只是协助者。
对于非第一作者,我曾经给老师们打了一个比方:如果一篇论文值100分的话,那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贡献要占到80%,后面其他作者则根据贡献来分剩下的20%。就算没有三作四作,也只有20%的贡献。而且,这20%的价值还要看论文的价值。如果说CNS这种顶刊价值100的话,那普通中文核心的价值多半只有个位数(当然人文社科领域也有很牛的中文核心期刊),再乘上20%的话,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再来说说论文中作者排名的认可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第三第四作者的贡献度不显著,所以在评价时难度较大。而且,对论文作者排名的认定和认可是分场合的,除了常见的职称评审,还有研究生学位认定、人才招聘、年度考核、人才称号评定等等场合,每种场合每个学校对作者排名把握的尺度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在团队内部评定贡献时,第三第四作者的贡献是可以得到体现的,也是必须得到体现,否则,大家都愿意去当主角,没有人愿意去给别人做嫁衣。因此,在年度考核、绩效发放中,特别是在有经费自主权的团队中,第三第四作者也是可以获得回报的。
另外,在人才称号评定中,一些第三作者论文也可能会作为申报者的代表作,这是因为这些论文通常都是高水平论文,比如一篇nature论文的第三作者,其价值多半比一篇四区SCI更高。
但是,在职称评审、学位认定、人才招聘工作中,非顶级期刊论文的第三第四作者基本上没有用处,因为要准确评价难度太大,意义也不大。
另外,由于国内学术界对论文作者排名认定上很不严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一篇中文核心论文,一个作者也可,两个、三个、四个作者也可,有贡献的能写上,没有贡献的也能写上,明知道是挂名也没人举报。所以,对国内学术评价者来说,底线就是第一作者。当然,由于目前中国学者论文灌水已经灌遍全球了,所以很多国外期刊的非第一作者也不太可信了(即便是写明了具体贡献也不一定可信)。所以,第三第四作者不被承认,某种程度上也是学术界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