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里所指的“教育惩戒”是专门针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所进行的教育惩戒,不包涵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其他违纪行为。
所
多谢小秘书的邀请。这个方案主要针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因为近年来,发生的部分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校园欺凌现象之普遍,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201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了校园欺凌报告,其中收录了18个国家10万年轻人的数据,显示全球学生中25%的人曾经历过欺凌。
其实我早就对学校不能开除学生有不同看法,今天看到相关方案后心里暗暗叫好,这也是给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的学生们一个公正: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举个小例,象“起绰号”这种现象,以前被人叫侮辱性绰号,多数学生只能吃哑巴亏,一些学校和家长也往往认为是学生太调皮。而现在,已经明确了这样的行为也是欺凌。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出台让校园欺凌防治有据可依。我认为也要加强执行力度,将预防与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这还需要政府、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长期、细致的工作和共同努力,并在适当时候也完善其它相关立法,这样才能更减少和消除暴力,让青少年健康成长。
当然,惩戒必须要有度。大家应该相信,老师的真正愿望是教书育人,也一定会把握好这个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