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还没有侦破,下面介绍五条论点,其中第三条论点网上还没有
个人仔细研究案情后有以下五个论点
1. 梳理刁爱青案件的全部过程,一个简单却又符合事实真相的推理是,碎尸案凶手
明确说没破,网上阴谋论很多,对此我并不苟同,真要是敏感人群作案,这事根本就不可能这么高调,抛尸那一环节绝对神不知鬼不觉。现实中破不了的案子也特别多,这件案子出名就出在高调上,碎尸两千多片,闹市区多次多区域抛尸,装躯干骨架的背包都敢放在某个校门口上,关键出动大量警察划片侦查地毯式的搜查可疑线索,竟没有找到一个比较明确点的嫌疑人,有关嫌疑人的报道几乎为零,后来网络就炒起来,各种假说、阴谋论很多,事件也就变得著名起来,但真正明确嫌疑人的线索却还是寥寥。
出于对推理的爱好,我也说一个自己的假说。
事件回溯:
案件发生于1996年1月19日,又称南大“1.19”碎尸案,大多人都听说过此案,案发当年过年较晚,南大学生还未放假,刁爱青于1996年1月10日晚离校,之后9天,再无音讯,1月18日,南京城普降暴雪,1月19日清晨,南大南边,靠近南京市中心新街口的一条小巷里,一位清洁工在垃圾桶里拾到一包由黑塑料袋包裹的碎肉块,当时她认为是猪肉,遂带回家清洗,结果在袋内发现3根手指状物,当即报警,警方对该区域进行细致排查,发现若干袋/包尸块,并确认尸体的身份就是南大学生刁爱青。
随后警方以南大为中心,对可能怀疑的作案地点和作案人群进行了详细排查,并在社会上广泛收取信息,但是至始至终并未找到案发第一地点,即杀人或者碎尸地点,掌握的嫌疑人也逐一排除嫌疑。
受害者线索:
刁爱青身高在165公分-170公分之间,中等身材,短发,微微有些近视,嘴角右上方有颗痣,体重不会超过50KG。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性格较内向强势,认识人不多,社交圈不复杂,爱好看书。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距离刁爱青失踪还有3天,这天刁参加同在南京上大学的姜堰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南周报道时给出的化名是潘秀丽,与刁爱青是94年高中同学,同年高考考入南航,当时是大二上学期)。按照潘的回忆,当晚,刁并未回校,而是与潘同住,次日返校。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距离刁爱青失踪还有1天,根据天涯网友“韦光鹏”这些年走访刁生前好友得出的消息,当日,刁当天并未上课,而是出去玩了一整天,很晚才回来,据刁称是和家里来的老乡玩。
1996年1月10日,星期三,关于刁爱青上午的情况不清楚,中午,刁回到了宿舍,下午室友去上课时刁“因身体不舒服”,并未去上课,随后无信息显示刁的动向,至傍晚,根据统一的描述是,刁吃完晚饭即离开宿舍,最后在学校附近的青岛路消失。
推理:
从“和潘同住,次日返校”推测刁对同性朋友戒心不是很强,不怎么避讳,可能类似同住事情发生次数并不少,而1月9日翘课出去玩了一整天以及10日下午无信息显示刁的动向,这两天猜测均把矛头指向老乡,什么样子的老乡,是男是女,没人知道,不过据称刁爱青并无恋爱经历,爱看琼瑶小说,那方面比较单纯,很多人猜测老乡是男的。
在2008年,一位名叫徐嘉(家)亮的南京人,曾向警方提供过一条线索,案发徐是南京一名联防队员,据他个人回忆在刁爱青失踪时间,他曾在南京古林公园(后来的一处弃尸地附近)发现两个“可疑的姜堰人士”,携带有类似“后来发现的用来盛放尸块”的拎包,徐也把这个线索公布在网上,于是引来除了“变态杀人说”、“作家杀人说”、“内幕真相说”、“同学团伙杀人说”之后的又一种说法——“姜堰老乡杀人说”。可这线索距案发已过去8年了!
这个老乡有点神秘,但不能确定就是凶手!考虑抛尸的手段,及获取刁爱青的信任程度,我更相信刁爱青最后见面很大可能是名女性,一个二十岁多点,看起来面善,比较喜欢看书,看起来基本没有攻击力的女性!是不是那个老乡我不确定!可能你会觉得我胡说八道吧。
考虑到南京警方大力搜查未找到凶杀分尸现场,以及青岛路的消失继而一无所获,我有理由相信这是个让刁爱青信任得可以坐在自行车后座,大晚上到她家的人,她家在哪儿,不知道,反正极大可能不在南大附近警察着力搜索的那片范围内!她是男的?可能我片面,我不相信96年来自农村的刁爱青有这样的开放,我更不相信南京警方极力排查社会各阶层大量男性,却连嫌疑都锁定不了他身上,也只有这样的一个女性,这样看起来最不可能的女性,是一切的开端,一切的结束!她可能是凶手,极有可能是抛尸者,但如果以女性为前提,她不可能是处理尸体的人!那个处理尸体的人又是谁呢?
尸体及抛尸线索:
1、头和四肢被较为锋利的刀很顺利的斩下,骨架在关节处被下刀斩断,然后骨肉分离,骨头和肉被分开包装丢弃。
2、内脏(包括子宫等)完整没有遗失,头颅与部分内脏有与烫水有过接触的痕迹,呈现被煮过的状态。
3、从骨头上取下的肉,被细致的切割成零碎的块状(不是片状)大约2000多块左右。部分被煮过,也可能都被煮过。
4、肉块与骨头有规律的被放置在包里,肠体组织有规律呈直线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有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5、(无法确定)2008年在肉内检测到木屑和猪肉成份
“第一件正面印有上海(旅游)字样,背面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来时灰黑色旅行包;第二件是草绿色帆布旅行包,上面印有桂林山水(旅游)字样,背面不详......第三件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类型款式不详,据知情人称装着骨头,第四件是一条印花床单,被撕成两半,用来包裹尸块用的,分别包着头颅内脏和满是鲜血的衣物,是在一个小区垃圾堆里发现的,警察后来大规模搜查该小区却一无所获,令人不解。最后一件是刁爱青的衣服,大红色有黑色配边的衣服,也是用来包裹尸块的,在一个下水道出水口发现,衣服勾住了长方形井盖,警方仔细搜查地面的时候发现的。”据称当时警方收集到的血手印和可能的指纹,就来自于水佐岗弃尸地的床单或者衣服上。
推理:
理性来看,碎尸切块是方便运输,那时交通不便碎尸案件不在少数,煮熟则是减少尸块水分、减小重量、防腐及消除异味,分多次抛撒、则是均摊分量,减少重量。为何切成两千多块?极有可能是凶手现有交通工具不利于搬挪重物,所处环境不易于携带显眼有歧义的物品,不得以而为之。
多地点抛撒无异于增大发现尸块的可能性,与处理尸体者的手段有些不符,可能只有一辆自行车,限于交通工具的承载力,或许还有可能是抛尸者的某种思维作祟!处理尸体者心理素质极高,对内脏处理也比较适应,可能从事过牲畜屠宰加工等工作或掌握这项技能,先说一句这个人极可能是那位女性的父亲,他在此案中很可能担任一个隐藏者的角色,只负责处理尸体。他从离案发处很远的地方来,第一天来之后便一直待在屋子里处理尸体,在抛尸完成之后又悄无声息离开这个城市!就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他狡猾聪明!无意或是有意用自己男性特征留下线索为女儿脱罪!从南京警方对男性嫌犯重视度之高,可以看出现有的线索几乎都指向凶手极其可能是名男性!
从抛尸次数及地点来看,猜测某段时间抛尸极可能是这名女性,对南大及附近比较熟悉,茅小喵的图标标注是从18号夜间开始,我表示怀疑,为什么不可能是从17号开始?大多集中在18号?因为重量这点让我很疑惑,如果有足够的承载力,为什么要分这么多黑塑料袋?没有麻袋或者稍大点的袋子吗?为什么不抛到河边?为什么不掩埋?是条件制约,还是有意为之?我觉得应该是没有掩埋用的工具,如果有,大多男性思维是掩埋,因为男性对力量的自信,分少数地点进行掩埋是大多数的做法,而大多女性侥幸心理是直接丢弃,且对力量不自信,不会一次性携带很多,而且你会相信一个骑着女性自行车的二十岁年轻女性丢弃的黑色塑料袋,里面不是垃圾会是人的碎肉吗?从偶尔会洒出的碎块,我感觉这个抛尸者那时心理并不镇定!哼!恐惧!心慌!歇斯底里!
1月10日至18日九天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九天,这个才是重点!
推理:
10号晚,刁爱青坐着该女性的自行车车来到该女性家中,当晚有没有受到伤害不知,10号和11号之间可能双方在屋里发生冲突,刁爱青失手被该女性砸晕,导致昏迷,昏迷时间持续1到3天,一直未醒,该女性心慌害怕,电话联系不在南京的父亲,说有急事需要赶过去,13号或14号该父亲赶来,刁爱青一直昏迷未醒,15号左右,刁爱青因救护不及时死亡,也可能是怕担责任两人中一人将其窒息杀害,随后其父让女儿离开,可能约定两到三天的期限再碰面,女儿可能住旅馆或别处,总之这个父亲通过自己的屠宰加工这项技能,一个人在自己女儿租住的房子内残忍且细心的完成了碎尸这个骇人的工作,考虑到没有好的交通工具,以及女儿的体力和心理承受力将其分成多份,包好!于17号或18号和女儿碰面,其父不熟悉南京环境,由女儿负责抛尸,而其父继续处理屋里的痕迹,于抛尸完成后的19号或者20号悄无声息的离开,该女性也可能以回家过节或身体不适为理由,请假离开,因为是女性,单位并没有对其产生怀疑,也有可能她本身就是自由工作者,总之她也离开了,其后与其父约定保守秘密,也有可能两人互相开导,约束,导致已过二十二年依然未露出任何迹象。
其父年龄偏大性格冷静谨慎且大胆做过屠宰方面的工作,在床单位置可能有意无意留下指纹手印,当时警察大量排查男性很可能是依据指纹手印,可能还预留了别的男性特征,在碎肉中有意无意加入少量猪肉,也可能是引导警察向男性屠夫这边侦查,忽略自己的女儿,他大多时候就在这个屋子里,少有人知,与外界几乎没有联系,如同空气,但他完成了本案最骇人的事情!也将本案引上了诡异悬案!
以上除线索之外,仅是建立在公开线索上的推理猜测,案件是个案而非连环案,我更相信凶手是普通人,她可能想永远忘掉这件事!我知道她永远也不会主动讲出,她就是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她的父亲可能更加冷血吧!
详细的案件线索请自行搜索网友“茅小喵”《十八年后的再回首------96年南大“1.19”碎尸案的记录、释疑与分析》。
最后,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想。请大家一定不要百度图片搜索这个案子,容易睡不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