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和亲子鉴定分别涉及死和生的问题。
死虽是自己的事,又是别人的事。就像捐献器官一样,也许安乐死,心随所愿,也在生命最后死的有尊严。
但对亲人来说,有些痛苦。
亲子鉴定在
1.我支持安乐死,既然能够选择安乐死的人必定是病入膏肓疼痛难忍,与其绝望的受罪,不如安乐的离开。2.我太支持亲子鉴定了,这种鉴定应该包含在孩子出生中成为医院的服务项目中,如哪家不愿意做可以和医院说明就不做,如不说明都必须做,这样才是尊重人权,有选择的空间,而不是像现在要做还得征求另一方的同意,既然有怀疑了另一方怎么会同意呢,给过错方隐瞒的权利机会,这是对受害方最大侮辱和剥夺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