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马案是指清末张汶祥刺杀两江总督马新怡贻的故事,此案疑雾重重,广为流传,成为晚清的四大奇案之一。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两江总督封疆大吏马新贻校场阅兵完毕,在返回督署的
张汶祥刺马案为清末四大奇案之首,两江总督马新贻光天化日之下遭张汶祥白刃行刺,因伤重不治身亡,堪称千古奇案。案件发生于1870年(清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马新贻在江宁校场检阅绿营官兵例行考核,检阅结束在步行回总督衙门的路上被刺客张汶祥一刀正中右肋,张汶祥当场被捕,历经严刑拷问,始终拒不交代受何人指使而行刺总督。此案发生后,朝廷先后派遣三位重臣明查暗访,却迟迟未能结案,引发朝廷内外一片哗然,民间广泛流传各种版本,流传最广的当属这个——咸丰五年,马新贻率团练在安徽与捻军作战时大败被俘,捻军头目张文祥与结拜兄弟曹二虎觉得捻军难成气候,于是借此改换门庭,接受朝廷招安。马新贻与张文祥、曹二虎义结金兰,发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自此张文祥和这支捻军投降朝廷,马新贻对这支人马加以改造,屡立战功,很快升迁为安徽布政使,张文祥与曹二虎也跟着升官发财。曹二虎的妻子郑氏年轻貌美,与马新贻日久生情,勾搭成奸,某日被张文祥撞见识破。张文祥将此事告诉曹二虎,并让他干脆把郑氏让给马新贻,以免伤了兄弟之间的和气。曹二虎便质问郑氏是否瞒着他与马藩台有染,郑氏矢口否认,又寻死觅活闹得不可开交。不久,马新贻对曹二虎说:你我情同兄弟,不要受外人挑唆,我与郑氏之间清清白白,不要胡乱猜疑。曹二虎见状,对张文祥的话起了怀疑,张文祥却预料到曹二虎即将大祸临头。果然不出所料,不久后马新贻让曹二虎到寿州押运军火,寿州军官却将他抓了起来,说有人告发他冒领军火接济捻匪,奉命将其军法从事。曹二虎死后,张汶祥发誓要替他报仇,除掉不讲信义,夺人妻女的马新贻。他卧薪尝胆,苦练白刃,能一刀刺破五张牛皮,他跟着马新贻从安徽一直到江宁,但督抚每次出巡都前呼后拥,始终没有找到机会下手。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终于让他找到机会,趁机刺杀了马新贻。这个故事被搬上了银幕,被改编成著名电影《投名状》。清廷经过一年多的多方审查,终于对案件进行结案,然而这份结案陈词不仅没有澄清案件始末,反而加深了民间对此案真相的猜疑。清廷的结案奏报是这样的——张汶祥,46岁,河南汝阳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变卖家产南下宁波贩卖毡帽,在宁波娶妻生子。太平军攻占宁波时被裹胁入伍,当过四年太平军,在漳州时太平军俘虏了一个叫时金彪的清军小头目。时金彪也是河南人,张汶祥看到太平军大势已去,便与时金彪趁机逃出,时金彪经人举荐到马新贻手下当差。张汶祥辗转回到宁波,却发现妻子罗氏和家中钱财被一个叫吴炳燮的人霸占了,趁浙江巡抚巡视宁波时张汶祥拦轿喊冤,马新贻接状后发现是芝麻小事,掷状不理。张汶祥只好到宁波府告状,虽然要回了妻子,但是钱财却没有追回来。后来吴炳燮又勾走罗氏,张汶祥追回后逼罗氏吞烟自尽。张汶祥回宁波后为生计犯愁,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海盗龙启云,开了一间“小押店”(小当铺)替龙启云销赃谋生。马新贻任浙江巡抚期间严惩海盗,龙启云被捕杀,张汶祥开的“小押店”也被马明令禁止,断绝了他的生路,加深了他对马的愤恨,他认为自己所有的不幸都是马新贻造成的,新仇旧恨加在一起终于使张汶祥坚定信念,今生一定要杀了马新贻报仇雪恨,于是苦练匕首穿刺,又一路跟随到江苏,得知旧友时金彪在马身边做事,在与时金彪叙谈中得知马新贻会在七月二十六日检阅校场,于是便选择当日行刺。又有一种说法,说张汶祥原是捻匪,后来投降湘军,在鲍超的标字营中担任哨官,受湘军将领秘密指派刺杀接替曾国藩而就任两江总督的马新贻;还有说是江苏巡抚丁日昌的公子丁惠蘅因不满马新贻革去他的候补道而重金收买死士行刺;而当时定案的刑部尚书郑敦谨审完案后未及回京复命就在途中上书以病归乡,是因为未审出案件真相,羞于做官,还是另有隐情才出此下策,一切都是未解之谜。1871年10月,张汶祥被判处凌迟处死,剖腹挖心,祭奠马新贻,至死未出一声,围观百姓无不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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