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爽将一部影片的片酬通过拆分方式规避广电总局的限高令这事不用谁指示,这是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如果不使用阴阳合同的话,1.6亿元的片酬到不了她的账上,最多只能到账5
1.郑爽将一部影片的片酬通过拆分方式规避广电总局的限高令这事不用谁指示,这是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如果不使用阴阳合同的话,1.6亿元的片酬到不了她的账上,最多只能到账5000万元。5000万元和1.6亿香肠了1.1个亿,坦白来说,这事大家遇到的话我相信至少一半的人会选择和郑爽一样的做法。
有的人说郑爽已经那么有钱了不少赚一点也不会怎么样啊。财富不会嫌多只会嫌少,不管原本有多少钱。否则阿里的那位身价几千亿元的马老师也不会想着搞垄断经营了。
2.郑爽胆子大吗?要说小肯定不小,拆分合同拿高片酬违反了文化管理部门的规定,一旦被查出来是有可能会被封杀一段时间的,到时候损失的收入更多。同时,拆分收入涉及逃税问题,1.6亿元合同广个税就在5000万元以上了。假设按照4800万元缴纳了2000万元的税收,那差额也要在3000万元以上,那么大的逃税数额确实需要很大的胆子才敢这么做。
另外一方面,娱乐圈的大牌明星们有几个不是这么做的呢?很多时候,明明知道不对、有风险的事情,但周围的人都在这么做、大家也没有出事情,人就会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胆子也会越来越大。这个其实很好理解,规定的威严性是要有实际处罚来做保障的,没有震慑力规定形同空文,大家多会想尽办法钻空子。
演员规避限高令的方式还有不少。比如,有的人会安排自己的亲属进入剧组担任制片、厂务等虚职。然后和发行方说,将超过限高令的片酬以工资的形式打入在剧组里有工作的亲属账户上。这样既能收到高额片酬,又满足了表面上没有违规,这也是“阴阳合同”的另一种形式。
3.郑爽的性格外向、处事比较自我,她会违规、甚至违法逃税并不出人意料。如果她啥事没有老老实实倒反而让人惊讶了。娱乐圈里动辄几千万、上亿的收入很容易就让人忘记自己到底是谁。再加上整个圈子里就这种氛围、这样的风格,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再老实的人也会被带骗。
当年范冰冰逃税被处理缴纳了8.8亿元的补税款和罚款后,出现了很多明星主动补缴税款的额事情。最近,不少明星关闭了自己的工作室(个人工作室一般是采取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目的也是为了避税)。从这些连锁反应中就能看出,娱乐圈的明星们其实都差不多。与其说他们胆子都很大,不如说他们只是在做自认为稀松平常的事情罢了。
4.最后说说张恒为何要爆料。此前张恒和郑爽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男女关系就是这样,好的时候很好、撕起来把人往死里整,更何况涉及千万利益的娱乐圈呢。
张恒之前被郑爽告了要求其归还2000万元,张恒觉得这2000万元不是借款而是共同投资款,郑爽觉得这是借款。结果一审张恒败诉,最近二审结果出来了,张恒依然败诉要还2000万元本金和产生的利息。我们国家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即便之后还能走审判监督程序,但就他们的这个案子来看几乎不可能发生逆转。现在张恒欠着郑爽2000多万元呢,估计郑爽这边也追着他要债。
对于张恒而言必然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要我给2000万元,我还会让你好好生活嘛?索性把之前的全部抖出来,大家都别好好过日子了。
5.吃瓜群众看看就行了,这件事充满了利益纠葛、感情和责任已经完全抛到其他地方去了。两人都不是好人,一个胆大妄为、一个小肚鸡肠!娱乐圈必须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靠人的自觉是做不好事的,只要大棒上去了才能逆转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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