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一:被领导要求去出差,当时为什么没有拒绝?
疑点二:酒桌上被男商户摸胸、摸腿、摸私处,在自己还有点意识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反抗?
疑点三:她结过婚了,在酒店被侵犯后,第二天发现全身
女员工受到侵害以后写下了长文《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是豁出去的决心》,所有的事情经过都在其中描述的清清楚楚,一切都发生在7月27—28日两天之中,第二天受害者报警调查取证。
涉事的两位分别为华联超市的张某涉嫌猥亵,而涉事上司王某文在电话中承认事实,又在做笔录的时候翻供,称周女士是自愿与他发生的行为,并且多次找上级求处理都被敷衍了事。周女士受到伤害以后有自杀冲动,内心无法承受如此压力。
两人拒不承认猥亵和强奸的事实,剩下的只能靠审问来解决问题。
1.张某在周女士喝醉以后为何独自一人扶着周女士去其他房间?
2.王某文为何在送周女士回到酒店以后让另一位陈女士先行离开?
3.在周女士醉酒的情况下再次办理房卡有什么目的?为何不直接向周女士索要,周女士如果清醒还用亲自再去让王某文再去办理房卡?
4.出去四次周女士的房间究竟为了什么?
5.为什么周女士醒来全身赤裸,身边有撕开的避孕套包装?内裤为何也不见踪影?
张某在饭局的时候扶着周女士进入别的包间去干了什么
很显然这个行为很不正常,不是亲近的同事来照顾周女士,而是客户张某来扶着周女士去休息,这个事十分的不正常。
事后张某已经停职配合调查,但是没有一丝承认的意思。
张某表示:
“那天吃饭只是普通饭局,我没有做过分动作。”
“我现在觉得自己比较冤屈,猥亵是诬陷,我相信警方会秉公执法,还我一个清白。”
发生的事情跟事实相违背,如果张某冤屈周女士怎么可能会有他对自己做出猥亵事情的记忆,反而不会是别人对她做了不轨的事情。
王某文对周女士动了歪心思,四次出入周女士房间已经成为事实
陈女士和王某文来到宾馆以后陈女士先出去,后来王某文过了一会才出来。不过重新办了一张宾馆的房卡,如果周女士自愿又怎么会不把房卡交给他,而是自己去办卡是一个很大的疑点。
四次进出周女士房间,最长的一次二十多分钟。很前几次就是为了购买安全套,而后来进入极有可能对她实施了侵犯。周女士醒来全身赤裸,一个大男人跑到全身赤裸的女同事房间是为了干什么。
王某文说周女士自愿是否合理
在周女士意识不清醒的时候被送到酒店,这个时候说她自愿就有些牵强。如果公司不予以解决,周女士意见是阿里开除并永不录用王某成。虽然只是在阿里,名声臭了以后很难会在圈里被重用。
是否构成违法得讲究证据,王某文不承认不代表不用承担责任,对周女士的侵犯法律承认就会以强奸罪论处,如果强奸罪够不成,也会伤害到阿里的名声,此事一出王某成的如果不受法律的制裁,也很难在阿里工作了,毕竟牵涉到企业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