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保安把捡到的狗卖给了饭店,结果饭店被人砸了,在这件事中谁的责任大?

事情的前后我没看到,但是我想说个事,我不讨厌狗,自己养的也喜欢,但是在街上散养的我很烦,为什么呢?因为我上班的是农村周边,散养的狗成群就会追人咬,我曾经被几只狗在上班途中追了一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5 14:59:03

砸饭店的人责任最大。因为砸饭店等于是故意破坏私人财产,性质恶劣。小区保安捡到狗卖给饭店,等于是非法侵占,属于不合法经济来源。因为保安既没偷,也没抢,只是捡到当时是无法证明狗主人的狗。只算是违法,道德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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