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满18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是犯罪吗?

18岁的女性,虽然也还是花季年龄的,但是,应该是心智比较成熟的人了,应该有起码的人生观、爱情观和婚姻观念了,18岁的女性,虽然缺少社会经验和人生履历,虽然大多数还在处在正常接受教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15 14:06:36

18岁的女性,虽然也还是花季年龄的,但是,应该是心智比较成熟的人了,应该有起码的人生观、爱情观和婚姻观念了,18岁的女性,虽然缺少社会经验和人生履历,虽然大多数还在处在正常接受教育的年龄阶段,大多数应该是大学生、或者是初中毕业后读技校、中专、职高的,但是刚好都过了未成年人的界限了。基本上也就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约束和保护了,虽然按照伦理、道德的范畴来说,个人觉得,不管是不是双方自愿的,与18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都有点不道德的感觉;就算是双方自愿、自发的,对18岁的女性来说,毕竟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年纪,也是承受或者叫经历了她们这个年龄所不应该接受的事情;如果男方是带有诱骗性质的,女性又是介于自愿和胁迫之间的,那么,男性就是既有道德也有伦理双重的不应该了。

虽然,在这方面,《刑法》明确是有规定的,强奸罪,就是指的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有明确说明的是,利用胁迫或者其它手段的都属于强奸的,其它手段就包括了诱骗、欺瞒、诱导、引诱、唆使等等不正常的手段。而且,18岁并不是一个临界点,18岁以上的成年女性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14岁以下则是绝对的禁区,不许触动的底线年龄底线,14岁以下不管是否自愿,只要你跟她发生性关系了,都是属于强奸的。

当然也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18岁少女心智完全成熟了,双方是有真挚的爱情的,而且发生关系是情由心生、完全自愿的,这样的就应该另当别论了。

总之一句话,18岁的女性还是懵懵懂懂的年纪,还是不很成熟的,女性本身呢,首先就不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太随便了,不应该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你受到了任何形式的胁迫、诱使、引诱、欺骗,而一时糊里糊涂半推半就发生关系了,你后来后悔了,都可以按照强奸来告对方的,法律是保护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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